面对就业歧视 依法维护权益

失业网 发表于 2009-01-15 00:24:53

 

  当劳动者在求职时,经常会碰到“年龄限40岁以下”、“性别限男性”等与所招聘工作根本无关的限制。专家提醒劳动者,这些不合理的限制是就业歧视,面对就业歧视,劳动者要拿起法律武器,依法维护权益。

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博士告诉记者,在我国,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,对未来潜在的就业人员自行作出各种限制性条款。

  在国内劳动力市场上,就业歧视有多种表现,常见的有年龄、学历、性别歧视,此外还有工作经验、身高及长相、疾病、地域和资格证明等的限制与歧视。莫荣提醒劳动者,要加强对就业歧视的认识,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日前在沈阳市举行的“中德合作公平就业国际研讨会”上,莫荣对产生就业歧视的原因作了分析。他指出,首先,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长期存在,导致“劳动力市场的高消费”。其次,国内立法相对滞后,今年年初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就业促进法》两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,将使国内劳动力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。此外,国内劳动力市场监察手段薄弱。莫荣透露,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拟设立监察司,相信未来将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。失业网 www.jobloser.com 失业了 千万别失去生活的希望和方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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